刚才,Team Aster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公告,表示队内的中单选手石头与前东家的转会流程出现问题,对方拒绝沟通,为了不耽误石头参加Major等赛事,希望Echo俱乐部能现身做出回应。
微博原文:
9月10日,Team Aster战队发布成立公告,选手邓磊(ID:Dstones)加入战队试训;
9月12日,战队选手完成了V社官方注册;
9月18日,经历了吉隆坡Major的海选与预选的试练后,俱乐部发布公告选手邓磊从试训选手转正;
9月21日,在我方俱乐部发布第一份公告后的第11天,俱乐部经理(大头)收到echo俱乐部经理(叶籽)的通知,邓磊选手在对方俱乐部有合同在身,(从邓磊处的信息,以及其前队友茹志浩(ID:骑牛的)证明,得知选手手中的那份合同在之前已经被该俱乐部所谓的老板娘陈茜茜女士拿走,合同条款无从查证),在向echo经理求证,对方发送合同首页和签署页的图片证明(2018年1月1日签署)之后,随即开始与该俱乐部商讨转会事宜;
9月26日和27日,经过中秋假期休息之后,我们同对方进行了关于转会费用方面的初步沟通,没有达成一致;
9月28日,从选手邓磊处得知,对方发送的图片证明,是2018年1月1日签署的旧版合同,并表示双方在同年4月1日签署了另外一份合同;随即大头开始同对方经理沟通取证新合同的存在,在之前已经电话告知对方邓磊手中没有合同的情况下,然而遭到的对方经理(叶籽)的无理抗拒,拒绝提供4月份合同版本的签署页。在无法得知正确合同的情况下,我们俱乐部无法与对方完成正常的转会协议流程(转会协议签署并打款之后,原俱乐部需将转会选手有效的合同原件送达选手所在的新俱乐部)。
确认新合同事宜,遭拒
9月29日,在经理大头与对方经理(叶籽)的最新沟通中,完整表达了我方俱乐部对于合同事宜的情况下,仍然遭到抗拒,并且单方面认为我方在无理取闹,执意要求收回选手;随即我方在此情况下,察觉到无法与对方经理(叶籽)正常沟通解决该转会事件,所以尝试与对方老板娘(由2018年1月1日版本合同签署页得知,合同双方为邓磊选手以及echo所谓的老板娘陈茜茜个人)沟通,即对方合同签署人,然而却遭到了拒绝。同时,对方经理的回应表示,老板娘很忙。在我方经理最后表达了我方所有疑问以及诉求之后,对方经理仍然坚持认为我方在扯皮拖延,拒绝正面回应合同问题,并表示我方需要让石头在30日离队。
沟通新合同遭拒,与老板娘沟通遭拒
对方最后的回应内容
在以上前提下,我方已经无法同对方经理(叶籽)进行关于邓磊选手转会事宜的正常交流,为了保证俱乐部比赛正常进行,以及邓磊选手(ID:Dstones)的生涯前途,在此呼吁@echo电子竞技俱乐部 以及陈茜茜女士能正面回应此次事件,与我方直接商谈并解决问题。
最后,在建队之初,我们便希望能和同行们一起营造一个健康成熟的中国DOTA2职业环境,希望类似的沟通问题可以尽量少的通过公众平台解决。
不少圈内知名人士都转发了该微博,纷纷支持Aster和石头。
小飞机:陈欠欠女士要不先把之前@很久以前有个敌法的故事 发的选手维权的案子结了呗?人活一张脸,树要一张皮,Echo这俱乐部现在是没脸没皮了吧?忘了以前队里的选手怎么在接队群骂你们俱乐部不要脸的了?还30日之前必须离队,你们今天睡醒了吗?
解说AA:划重点:在战队公告发布的第 11 天接到对方通知,坐地起价明抢了,不给到我满意的钱这事不算完
DC:我记得这个ECHO和陈茜茜被敌法挂过吧?拖欠选手薪资,甩卖基地的训练电脑,还跟小选手说等把你们卖了再补发薪水。 我只能说,圈子里很多撕逼,表面上还是要脸面的,讲情理的,有底限的。 当你真正遇上只要钱,专拿合同耍混蛋捞一笔就跑的,你才会真的理解自己轻率签下的合同有多麻烦,有多重要。